5月27日,雨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发2026年第1号林长令——《关于加强林草湿资源管护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令》。文件指出,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林长制各项要求,坚决守好雨湖区生态安全屏障,加强全区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工作。
第1号林长令要求,一要牢守森林防火底线。各乡镇(街道)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严格野外火源管控,紧盯重点时段、重点区域、重点人群,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,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。要完善应急响应机制,配齐扑火力量和物资装备,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确保火情信息报送及时畅通、火灾扑救科学安全。要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,增强全民防火意识,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。二要严打破坏资源行为。各乡镇(街道)、相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测巡护,加大联合执法力度,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乱砍滥伐、非法占用林地、破坏草地湿地等违法行为,做到源头严防、过程严管、后果严惩。要严格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,严厉打击非法猎捕、交易、运输、食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。持续推进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三年行动,全面排查清理违规设置的捕鸟网、不合规防鸟网等工具,做到发现一起、拆除一起、查处一起,形成有力震慑。三要构筑群防群治格局。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,鼓励群众参与林草湿资源保护和监督。扎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,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木除治,规范辖区内木材收购点、加工厂经营行为,严防疫情扩散蔓延。加强栖息地保护和修复,深入开展爱鸟护鸟宣传教育,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,以案释法、以案示警,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生态、爱护生态、保护生态的行动自觉。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、协同联动,林业、公安、市场监管、农业农村、生态环境、教育等部门要主动作为、密切配合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,共同筑牢我区生态安全屏障。四要严格督查考核问效。要严格落实巡林制度,区级林长每季度至少巡林一次,乡级林长每月至少巡林一次,每月10日为固定巡林日,结合河长、林长、田长“五共”融合工作机制统筹开展联合巡护。各乡镇(街道)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辖区林长,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把林草湿资源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。区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,对责任落实不到位、工作推进不力的,严肃通报约谈;对因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、资源破坏或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,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责问责。
责编:易阳思
来源:雨湖区自然资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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